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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 号文)文件要求,银盛支付将积极落实监管政策,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加强对各合作商进行的严格检查,严禁网络售卖受理终端以及违规宣传等行为。根据合作商与银盛支付签署的《***收单外包服务协议书》相关约定,一旦发现合作商存在以下网络售卖受理终端等违规行为,银盛支付有权对违规合作商***取警告、扣除违约金、冻结分润、清退等处置措施。
1.禁止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自营**、京东、淘宝、咸鱼、微博、博客、BBS、贴吧等平台)发布POS 机推广和宣传信息。
2.禁止通过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抖音、快手等)渠道发布销售POS 机、注册商户等信息;
3.授权合作商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8﹞218 号)要求,宣传广告内容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零扣率”、“低扣率”、“费率自由定义”、“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T+0”、“D+0”、“即时到账”、“刷单”、“**”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
4.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银盛支付”、“银盛通”等名义销售推广银盛支付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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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4 月25 日